美国农业部宣布入口鲶鱼及其产物强迫查验律例
2015-12-16 12:47 浏览:266
美国农业部食物平安查验局(FSIS)11月25日宣布了“鲶鱼及其产物强迫查验”律例,并将在颁布后90天开端履行。对于打算持续向美国出口鲶鱼及其成品的国度,在过渡期内,须要向美方提交出口加工企业的名单(包含名称和编号),同时须要向美方提交本地对鲶鱼养殖、加工的食物平安治理律例,以确保产物合适美国联邦法典关于海产物的律例请求(21-CFR-123)。过渡期指从此划定颁布后90天开端的18个月。过渡期之后,出口国度须要向美方供给资料,证实其鲶鱼及其产物的检验系统与美方的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