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产行标
加纳颁布捕鱼规定保护渔业资源
2010-11-12 01:15  浏览:1208

加纳政府14日宣布,禁止在加纳海(水)域采用可能损害渔业发展的捕捞方式,对违反规定者将处以巨额罚款或监禁,以保护渔业资源。

  加纳食品与渔业部和国家渔业委员会当天发表的新闻公报说,按照加纳议会今年8月2日通过的法律,从即日起严禁在加纳海(水)域使用双船拖网、灯光诱捕、化学制品、竹篮或篱笆围捕及炸药等捕鱼方法,违者将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款,或3个月至4年的监禁。

  公报呼吁渔民把上述禁用的捕鱼工具交给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