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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剩的死龙虾给熟食部加工再卖 生鲜部主管被裁掉
2013-09-14 09:49  浏览:2592
辛辛苦苦打拼十几年,张靖(化名)好不容易谋到超市生鲜部主管的职位,可位子还没坐热,就被超市给炒了。单位给出的理由是张靖道德上有污点,经常将生鲜部卖剩下的死龙虾拿给熟食部做好出售,这一行为违反了员工守则的规定。可张靖认为这是超市裁人的“欲加之罪”,劳仲委介入后裁定,超市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元。超市不服气,将张靖告了。昨天上午,秦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  张靖在南京一家知名的品牌连锁超市上班,年轻时经常被派往武汉、太原、深圳等地轮岗,他服从单位安排,从不叫苦叫累,兢兢业业在基层打拼十多年,他的苦劳得到单位领导的关照,步入中年的他被调到南京的一个网点,不用在外奔波,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,他的功劳也受到领导认可,去年年底,他被提拔为该网点的生鲜部主管,算是晋阶为单位的中层,收入也有大幅提升。

  张靖很满意,正准备甩开膀子在新岗位上好好干时,却在今年1月份,突然收到单位的一纸“休书”——张靖被解雇了,理由是他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。紧接着,张靖又收到了一份“道德报告”详细解释了他被辞的原因:张靖被人匿名举报每天将卖不出去的死龙虾和冰对虾放入冻库,等到周末客流量多时把死虾拿到熟食部制成成品卖给顾客。超市经核实,认为情况属实。可这张人证物证俱全的报告张靖却不认可。

  张靖确实将小虾拿到熟食部进行了加工,但都是当天没有销售完的,基本上都是活的。张靖给出了这样做的充分理由:“这可以减少超市损耗。” 并且张靖表示这样做不是他擅自做的决定,他的直属领导和分管领导都默认了这一做法。尽管张靖振振有词,但仍未扳回局面。

  被解雇的张靖向南京市劳仲委提起了仲裁。超市给出的答复是,作为知名企业,对于所售食品的安全非常重视,每天卖剩下的生鲜都要弃用,张靖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单位2013年版员工手册上的相关规章。经仲裁裁决认为,超市以2013年1月1日生效的《员工手册》去评价张靖2013年1月1日以前所做的行为,并作出解雇决定,是不合常理的,也是违背法律精神的,因此,裁决超市支付张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元。

  超市对此不服,又将张靖告上了法院。秦淮法院昨天审理了该案,庭审中,超市诉称,张靖不但售卖死的小龙虾,还伪造公司记录。这样不诚信的行为,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,还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。因此超市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合法,这一点在旧版的员工手册上也有明确规定。超市还指出张靖这样做的背后理由:“张靖正在升职考评期,如果生鲜产品卖不掉扔掉,他作为生鲜部的主管,业绩就会变差。因此他为了提升业绩,将死龙虾再加工进行销售。”

  对昔日雇主针对自己人品的质疑,张靖很受伤,予以反驳,辩称自己的行为均经过领导的同意。而所谓的“违纪”行为,不过是公司裁员的“欲加之罪”。法院未当庭判决。